>內容太多不想看?撥打400-003-0340免費咨詢
商標是企業重要的無形資產,與企業共同生存,企業知名度越高商標的無形價值就越高,等到企業具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商標能夠作為一種資產向銀行抵押貸款。
現往常許多公司成立后,都具有各自的商標,而商標權也是能夠轉讓的,在企業運營等問題的時分,也能夠將商標轉讓進來,而在商標轉讓中,比擬容易產生爭議,引發糾葛,為了可以更好完成轉讓,維護權益,商標轉讓平臺應運而生,東莞商標轉讓代理機構就為您一文分點概括商標轉讓流程和留意事項。
1、商標局這邊收到轉讓申請后,差不多十五日內發出《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
2、自確立申請日起,三到四個月能夠收到轉讓的《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該證明需跟原《商標注冊證》一同運用。
3、標注的日期為轉讓注冊的生效日期《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
東莞商標轉讓應留意以下問題:
1、在同一類或者相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標必需一并轉讓。
2、已答應別人運用的商標,除非必需征得被答應人的同意,不得隨意轉讓。
3、受讓人必需保證商品的質量。
4、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署轉讓協議,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轉讓注冊則有受讓人辦理。商標經核準后,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5、共有商標不得單獨決議轉讓。
商標轉讓:是指商標注冊人在注冊商標的有效期內,依照法定的程序,將商標的專用權轉讓給另一方的一種行為。
東莞商標轉讓流程如下:
1、買方(受讓人)先依據本人的愛好肯定要購置的商標,與賣方或商標轉讓平臺肯定最終成交價錢。
2、一旦買、賣方(轉讓人)肯定價錢,需求簽署商標轉讓合同,同時準備交流相關文件。
評論信息